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埤塘養魚業者:設協會爭合法化 | 桃竹苗 | 地方 | 聯合新聞網
桃園市埤塘多,養殖業者利用水塘飼養淡水魚,供應台灣鯛等魚,成桃園特有產業鏈。 記者張弘昌/攝影 分享 facebook 桃園市目前約有280口埤塘,由桃園及石門農田水利會供業者承租,飼養台灣鯛、草魚等淡水魚。因推動光電埤塘計畫,凸顯桃園百年歷史養殖魚產業竟處於三不管的爭議地帶,業者已成立協會爭取合法化,也反對設光電埤塘。桃園市養殖漁業發展協會理事長胡榕展表示,埤塘養魚採混養方式,供應搶先看石門活魚及國內淡水魚市場需求。具百年歷史及桃園特有的埤塘養活魚產業,對環境生態衝擊小,同時兼顧農耕灌溉及監控水質潔淨等功能。. } }); } 埤塘養魚業者引進育種魚苗放養,使用天然農灌水圳水源養魚。胡榕展表示,以中壢的羅厝大埤為例,水域面積達10公頃,水面設光電板後,影響日照及水質含氧量,魚長不大,也特賣會增加下網及拉網困難度。養殖戶每季都要清空魚池,再放養新的魚苗,光電設施阻礙漁民圍網,魚捉不乾淨,會影響養殖經濟效益。胡榕展表示,農委會以違反農田水利法,要求埤塘養殖魚業者限不能不逛戰利品期拆除水車及飼料桶等養殖設施,漁民為爭取權益到市府陳情獲緩拆,並組識協會爭取農田水利法修法,推動埤塘養魚業合法化。設置光電埤塘,也衝擊到埤塘養殖魚業發展與生計。胡榕展表示,當初政府推光電埤塘時,沒有想到埤塘養魚產業問題,希望日後修法或團購人氣產品熱賣產品推動光電埤塘計畫,能把養殖魚業現況納入評估考量。
包庇走私香菇檳榔 海巡士官長收賄被判刑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3日電)前海巡署簡姓士官長任內收受走私集團賄賂,包庇漁船走私大陸香菇與檳榔,台中地院法官認為,簡男擾亂國內農產品市場經濟,影響甚鉅,依貪汙罪判處8年6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今天發布判決書指出,40歲簡姓男子為海岸巡中部地區巡防局第三海岸巡防總隊前士官長,任內負責查緝走私、防止非法入出國、執行通商口岸人員檢查等工作。
蔡姓父子檔擁有漁船兩艘,葉姓男子為私運大陸地區香菇來台銷售牟利,委託蔡姓父子檔與郭姓、陳姓男子組成的走私集團私運香菇,蔡男在民國105年12月間,先私下交付新台幣3萬元賄賂簡姓士官長,希望包庇走私。
當時簡姓士官長將梧棲漁港安檢所的勤務時段以口述方式通知蔡男,蔡男在105年12月24日以手機通訊軟體傳訊「26、11、14,三星連碰!穩中,穩領錢」等暗語,詢問簡姓士官長是否在指定日期值勤。
簡姓士官長回訊「會下注喔」等密語,表示會在當天值勤,走私集團確認後,由葉男到大陸地區訂購香菇,105年12月25日凌晨,走私集團的漁船出海接駁陸籍漁船走私的香菇總計346箱、3346.8公斤後,向台中梧棲港安檢所報關入港,帶班的簡姓士官長登船後,簡單目視後就放行漁船。
簡姓士官長106年1月起調任三總隊中港巡邏站,又收賄3萬元協助林姓與陳姓男子自大陸地區進口香菇與檳榔來台牟利,且以電話洩漏梧棲港區海巡士兵駐點巡邏位置、監視器、守望哨情況及港區雷達設置情形。
案件經台中地檢署指揮法務部廉政署、海巡署新竹機動查緝隊與台中機動查緝隊偵辦,簡男到案時坦承洩漏勤務機密、包庇安檢及收受賄賂,被台中地檢署依洩漏國防以外機密、貪汙罪起訴,並被解除職務。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簡男受有國家俸祿,應忠實公正執行職務,卻收受賄賂協助走私香菇、檳榔等物,擾亂國內農產品市場經濟,影響甚鉅,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收受賄賂罪判處簡男8年6月徒刑,走私業者8月至2年10月徒刑不等,還可上訴。(編輯:陳俊碩)107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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